“六一”国际儿童节前夕,记者在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访时获悉,近年来,福州中院多措并举维护少年儿童合法权益,为少年儿童成长营造良好环境。据了解,目前全市法院全部成立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领导小组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合议庭。
据福州中院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合议庭审判长陈青介绍,全市两级法院加强对少年儿童的司法保护,在诉讼阶段,对侵害少年儿童权益的案件,坚持快审快结;在执行阶段,凸显特事特办,加大执行力度,力促受侵害少年儿童的权益尽早得到兑现。2008年以来,福州中院“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合议庭”已快审快结涉妇儿维权案件835件。
在审理涉及少年儿童抚养权的案件时,福州中院紧紧围绕“亲情”这根主线,尽力维护家庭关系和谐稳定,坚持耐心释法、真心析理、细心调查、诚心公平、热心主动。“五心调解”工作法在全省涉及妇女儿童司法维权工作会议上作典型交流,并获得全国妇联领导的充分肯定。与此同时,该院还与市妇联建立了涉及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矛盾纠纷的调解衔接机制,对抚养、收养、监护权、探望权等8类涉及妇女儿童权利的纠纷可以先找基层妇联组织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可申请法院予以司法确认。这为解决涉及少年儿童权益的纠纷,提供了更加及时、便利的渠道。